一、入境簽證 入境簽證分為個體或團體、單次或多次。 簽證的種類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居留簽證、旅游簽證、過境簽證 、訪問簽證、商務簽證、學生簽證,其他種類的簽證由部長會議確定并制訂相應規(guī)章。 (1)居留簽證 : 1、對打算在莫定居的外國公民可以頒發(fā)居留簽證。 2、居留簽證的持有人可進入莫境內(nèi),簽證一次進入有效,停留期30天可延長至60天,以便獲得居留許可證。 3、居留簽證可適用于申請人的配偶及由申請人撫養(yǎng)的未成年子女。 (2)旅游簽證 : 1、旅游簽證頒發(fā)給來莫旅游及娛樂的外國公民。 2、持旅游簽證在莫逗留期不得超過90天。 (3)過境簽證: 1、過境簽證頒發(fā)給須進入我國才能到達目的地國家的外國公民。 2、憑目的地國家簽證頒發(fā)過境簽證。 3、簽證有效期不超過7天。 4、沒有過境簽證的外國公民連續(xù)旅行,在莫作技術停留或轉機,應服從主管機關的指令。 (4)訪問簽證 : 1、訪問簽證用于準許持有人入境,其入境目的系主管機關認為不便于發(fā)放其他種類的簽證。 2、訪問簽證的有效期最少15天,最多可延長至90天。 (5)商務簽證: 1、商務簽證頒發(fā)給來莫進行商務活動的外國公民。 2、商務簽證的停留期為30天,可延長至90天。 (6)學生簽證:學生簽證頒發(fā)給進入我國官方承認的學校學習的外國公民,有效期12個月,可延期。 二、居留許可證 居留許可證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給具備下列條件持有居留簽證的外國公民: 1、居留許可證有效期1年,頒發(fā)的理由未變者可續(xù)簽1年,并依此類推。 2、居留許可證連續(xù)延長10年的,持證人可獲永久居民的地位。 (編輯:李曉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