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美國接受高等教育的簽證申請條件 前往美國接受高等教育的簽證在美國移民法內稱為F-1簽證,如果申請人希望在美國學習,必須找到一所能提供所需課程的學校,提出入學申請并獲準錄取,才能獲取F-1簽證。
要獲得F-1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進入美國的目的僅為在一所由政府批準成立的教育機構內進行全日制學習并僅做短期停留;在美國境外具有居住地,并計劃完成學業后返回其居住地;具有充足的資金來源以承擔其全部的教育經費;具有足夠的英語語言掌控能力或者將在美參加英語語言培訓課程;此外,申請人的學校必須將申請人的資料錄入學生和交流學者信息系統(SEVIS),以告知國務院該申請人已被學校錄取,學生簽證的申請人還必須提供一份由擬加入的美方學習機構出具的文件。另外,申請人必須證明具有充足的經濟來源以支持學業。
一般應擁有足夠資金支付第一學年的全部費用,并且有足夠的收入為后續學年提供資金保障。領事館對申請人提供的經濟證明文件沒有硬性規定;申請人可以提供任何個人認為能夠幫助證明其具有足夠學習資金的文件。如獎學金、銀行文件、家庭收入證明、房產證原件等財產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