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國人進行交往應酬時,尤其是在比較正式的場合,應當選用的稱呼主要有如下幾種。
其一,是泛尊稱。它幾乎適用于任何場合,主要包括“先生”、“小姐”、“夫人”、“女士”。應當強調的是,在稱呼一位婦女時,最好根據其婚否,分別以“小姐”或“夫人”相稱。若一時難以判斷,則可稱之為“女士”。在有的國家,“閣下”這一泛尊稱也可以使用。許多時候,泛尊稱可與姓名、姓氏或行業性稱呼分別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喬治? 布什先生”、“瑪格麗特? 撒切爾夫人”、“普里馬科夫先生”、“史密斯小姐”、“議員先生”、“秘書小姐”,等等。它們一般使用于較為正式的場合,或是初次效應酬之時。
其二,是榮譽性稱呼。在人際交往中,若交往對象擁有在社會上備受重視的學位、學術性頭銜、專業技術性頭銜、軍銜、爵位,例如“博士”、“教授”、“醫生”、“律師”、“法官”、“工程師”、“將軍”、“公爵”等等,均可用作稱呼。有時,這類榮譽性稱呼還可以與姓氏、姓名分別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喬治?馬歇爾教授”、“黑格將軍”,等等。
其三,是公務性稱呼。在公務活動中,一般可以直接以對方的職務相稱。例如可稱其為“部長”、“總理”、“經理”、“總裁”、“科長”、“主任”,等等。不過,有的國家并不習慣采用此類稱呼。平時,此類公務性稱呼,可以分別與泛尊稱、姓氏、姓名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利濟科夫部長”、“施密特總理”、“橋本龍太郎首相”,等等。
其四,是一般性稱呼。它適用普通場合,即直接稱呼他人的姓氏或姓名。例如,“葉利欽”、“麥當娜”、“塞繆爾·亨廷頓”、“亨利·米勒",等等。
其五,是特殊性稱呼。它主要是指對于王室成員或神職人員的專門性稱呼。例如,“陛下”、“殿下”、“教皇”、“大主教”、“神父”、“牧師”、“阿訇”、“拉比”等等。
必須強調,在涉外交往中自稱或稱呼他人時有兩類稱呼切勿使用。一是不要使用容易產生誤會的稱呼,例如,“愛人”、“同志”、“老黑”、“鬼子”、“洋妞”、“老毛子”,等等。另外請注意,若與效對象僅為一面之交,一般不宜直呼其名。
再次,是內容的選擇。進行交談時,最重要的當推其具體內容。與外國友人進行交談時,特別是與其進行較為自由的非正式交談時,必須對其內容斟酌再三。
一般認為,與外國友人交談之時,適合選擇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其一,是對交談對象的祖國表示敬意的內容。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己光榮的歷史傳統、特殊的習俗、杰出的文化、突出的成就。與外國人交談時倘若涉及這方面的內容,無疑會令對方感到自豪和愉快。
其二是格調高雅的內容。世人皆知“言為心聲”,一個人交談時涉及到的具體內容,自然與其思想境界相關。因此,與外國人交談時,宜選哲學、歷史、地理、文學、音樂、繪畫、建筑等格調高雅的內容。
其三,是歡快輕松的內容。有些時候,特別是在非正式場合跟別人閑聊時,往往不宜選擇過于深奧、枯燥、沉悶的內容,以防曲高和寡,令人不悅。此時此刻,不妨談論一些令人感到歡快的內容,例如,娛樂、休閑、時尚、影視、賽事、烹飪,等等。有時,亦可以天氣作為交談的內容。
其四,是交談對象確有所長的內容。在交談中直接向交談對象進行討教,不僅可以找到對方感興趣的內容,而且還可以借機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敬意。只要討教的具體內容確為對方之所長,通常都會令其備感重視。
與此同時,務請切記,下列六個方面的內容,則是在與外國友人交談時必須主動回避的。
一是涉及對方所在國家內部事務的內容。在國際交往中,既然講究互相尊重國家主權,那么就不應該對別國的內部事務說長道短。
二是涉及對方自身弱點與短處的內容。任何一個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會希望自己自身的弱點與短處被別人當眾曝光。即使是對此表示關心,往往也會令對方深感不快。
三是涉及對方個人隱私的內容。外國人普遍講究個人至上,隱私不容干預。在與之交談時,對于此類內容,切勿主動涉及。
四是涉及他人短長的內容。一般而言,在背后對其他人進行非議,是許多外國人深為忌諱的。他們認為,唯有品德不良的人,才會在背后飛短流長地議論別人。
五是涉及庸俗下流的內容。與外國友人咨詢時,對于一切低級下流,特別是與色情相關的內容,均不宜涉及。
六是涉及兇殺慘案的內容。外國人通常對兇殺、慘案、災禍、疾病等令人不快不安的內容,在交談時均會避免涉及。他們認為,談論這方面的內容,可能說明自己心理不健康,而且也是對受災受難者的不尊不敬。
最后,是電話的常規。
在國際交往中,電話是人們經常使用的主要通訊工具。在涉外交往中使用電話時,通常必須認真遵守下述幾個方面的禮儀規范。
第一,是要注意通話的時間。打電話時應當注意的時間問題,具體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通話時間的選擇。其二,是通話的時間長度。
在一般情況下,與外國友人通話時,不宜有礙其工作、生活和休息。因公與其通話時,最好不要選擇對方下班之后的時間;因私與其通話時,則盡量不要占用對方上班的時間。
還應當注意到通話對象所在國與我國存在的時差問題。若無要事相告,千萬不要在節假日或對方休息、用餐的時間里給對方打電話。
與外國友人通話時,在時間長度上應自覺地有所限制。應當作到有備而談,長話短說,刪繁就簡。可能的話,一次通話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三分鐘。沒話找話,絮絮叨叨,隨想隨說,通話時間過長,都是打電話之大忌。
第二,要注意通話的表現。人們在通電話時,雖然未必能夠見面,但是此時此刻的種種表現,仍然與每個人的社交形象密切相關。欲使自己在通話時表現得體,至少需要注意如下幾點。
當自己作為發話人,主動撥打電話時,首先要使用必要的禮貌用語。電話接通后,先要問候對方“你好”。接下來必須主動地自報家門,如果電話需要接轉,或是需要受話人代找某人,切勿忘記以“請”相求,并且一定要對對方道謝。如果通話時中途掉線,或是撥錯了號碼,則當時要主動承擔責任,并向有關人員致歉。在通話結束前,先要對受話人道一聲“再見”,隨即方可雙手輕輕地將電話掛上。
倘若自己是受話人,則在接聽電話時,必須處處以禮待人。可能的話,最好要在電話鈴響三次左右時去接聽電話。萬一因故難以分身,而使對方久等,則務必要向對方講明原因,并且道歉。接聽電話之初,通常亦應先說“你好”,然后再略作自我介紹,以便對方確認是否撥錯號碼。若對方撥錯了號碼,要耐心地向對方說明。若發話人找的不是自己,可及時代為尋找對方所要找的人。要是那個人不在的話,應向對方說明,并詢問對方要不要幫忙。對方若請自己傳一個口信的話,一定要當場筆錄下來,并且復述一遍。在通話結束時,不要忘記說"再見",不要搶先掛斷電話。
第三,要善用手機與呼機。在涉外交往中,使用手機、呼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是非常普遍的。重要的是,使用它們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三條。
一是不要妨礙別人。在一切公共場所及辦公地點,都應當使手機與呼機“禁聲”,至少也不應使之噪聲擾人。
二是不要有礙安全。乘坐飛機、駕駛汽車、經過加油站或前往醫院探視病人時,均不得使用手機或呼機,否則將有礙自己與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不要招搖過市。手機與呼機都是通訊工具,而非時裝道具,因此切勿在大庭廣眾之前以之顯派招搖。走路時將它拎在手里,會客時將它支于桌上,都是不適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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