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效 期:根據批文 最多停留:根據批文 工 作 日:14個工作日 所需費用:2800 所需材料: 1. 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的護照; 2. 提供秘魯外交部給秘魯駐華使館的D.G.C.電文號; 3. 航空公司打印的秘魯的往返機票訂單; 4. 證明申請人經濟償付能力的最近3個月的銀行存款狀況證明公證,需經中國外交部和秘魯使館駐華認證; 5. 若申請人為未成年人,并由父母以外的人陪同旅行,需要其父母授予的委托書并由中國外交部和秘魯使館認證; 6. 無犯罪公證,雙認證。 7. 申請人的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400-990-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