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從2014年10月1日起,所有入境南非的未成年人,監護人必須帶好出生證原件或監護人的授權同意函。具體要求如下:
(a) 父母與孩子一起旅行,父母需提供有父母詳細信息的孩子的完整的出生證明。
(b) 父母一方與孩子旅行,除提供孩子的完整的出生證明外,還要提供:
(i) 出生證明中不與孩子一起旅行的父母一方需出具書面同意函,同意與孩子旅行的父母另一方帶孩子出入南非。
(ii) 與孩子旅行的父母一方如果是法定監護人,需提供獲得完全監護權的法院判決書。
(ii) 如果父母一方去世,需提供死亡證明;如果父母雙方去世,總司長可以批準孩子與親戚或與父母有關系的其他人一起旅行。
(c) 與無血緣關系的孩子一起旅行的人需提供:
(i) 孩子完整出生證明的復印件。
(ii) 孩子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其與孩子一起旅行的同意函。
(iii) 孩子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iv)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詳細聯系方式;
(d) 所有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入境時需提供:
(i) 父母一方或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孩子出入境南非的宣誓書。提供單方宣誓書的父/母需提供獲得完全監護權的法院判決書的復印件。
(ii) 南非接待孩子的人的信,信中要有接待人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
(iii) 南非接待孩子的人的身份證,或有效護照,或永久居留證的復印件。
(iv)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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