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名 突尼斯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Tunisia,La Republique Tunisienne)
國旗 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旗面為紅色,中央有一白色圓地,其直徑約為旗寬的一半,圓地中有一彎紅色新月和一顆紅色五角星。國旗的歷史可追溯到奧斯曼帝國時期,新月和五角星來自奧斯曼帝國的標志,現為突尼斯共和國的象征,也是伊斯蘭國家的標志。
國徽 為盾徽。盾形之上為紅色新月和五角星,寓意同國旗。盾面上有三組圖案:上部是海洋中航行的帆船,象征歷史上腓尼基人第一次乘船來到突尼斯;左下方為黃地上一副天平,象征正義與平等;右下方為紅地上一只握刀直立的獅子。盾面中間的綬帶上用阿拉伯文寫著“秩序、自由和正義”。
面積 162155平方公里。
人口 991萬(2004年), 90%以上為阿拉伯人,其余為柏柏爾人。阿拉伯語為國語,通用法語。伊斯蘭教為國教,主要是遜尼派,少數人信奉天主教、猶太教。
首都 突尼斯(Tunis),人口214萬(2003年)。
國家元首 總統宰因·阿比丁·本·阿里(Zine El Abidine Ben Ali),1987年11月7日就任,1989年4月當選,1994年3月、1999年10月和2004年10月三度蟬聯。
重要節日 獨立日(國慶節):3月20日。
簡況 位于非洲北端。西與阿爾及利亞為鄰,東南與利比亞接壤,北、東臨地中海,隔突尼斯海峽與意大利相望,海岸線全長1300公里。北部屬地中海型氣候,夏季炎熱干燥,冬季溫暖濕潤。南部屬熱帶沙漠氣候。8月為最熱月,日均溫21℃-33℃;1月為最冷月,日均溫6℃-14℃。
公元前9世紀初,腓尼基人在今突尼斯灣沿岸地區建立迦太基城,后發展為奴隸制強國。公元前146年成為羅馬帝國的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公元5~6世紀先后被汪達爾人和拜占庭人占領。703年被阿拉伯穆斯林征服。13世紀哈夫斯王朝建立了強大的突尼斯國家。1574年淪為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的一個省。1881年成為法國保護領地。1956年3月20日法國承認突尼斯獨立。1957年7月25日突制憲會議通過決議,廢黜國王,宣布成立突尼斯共和國,布爾吉巴任第一任總統,1975年經議會批準,布成為終身總統。1987年11月7日,總理本·阿里接替布任共和國總統。
政治 1989年4月,突尼斯舉行總統和立法選舉,本·阿里當選總統,執政黨憲政民主聯盟獲全部議席。1994年,本·阿里蟬聯總統,突產生獨立以來首屆憲盟占壓倒多數的多黨議會。1999年10月,突舉行獨立后首次多黨參加的總統選舉,本·阿里以高票再度蟬聯總統,立法選舉與此同時進行,增加了反對黨的議席,憲盟仍獲得絕大多數席位。本·阿里總統執政十多年來,對內推行“以穩定求發展,以發展促穩定”的基本國策,不斷鞏固憲盟地位,逐步推進政治多元化,使突政局長期保持穩定,經濟持續發展。對外奉行中立、睦鄰、不結盟外交政策。2003年7月憲盟“四大”成功召開,本·阿里的變革路線和執政理念統一并強化了全黨思想,本作為該黨唯一的候選人將參加2004年總統大選。2004年10月24日,本以94.48%的得票率第三次成功當選連任。11月10日,新一屆內閣成立,格努希總理留任。目前,突政局穩定。
【憲法】1959年6月1日,制憲議會通過共和國第一部憲法,規定突是自由、獨立的主權國家,實行共和制政體。1975年3月,通過憲法修改草案,宣布布爾吉巴為共和國終身總統。1988年7月,通過憲法修正案,刪改“終身總統”等8項條款,增加了“競選議員年齡”,“總統職位空缺時由議長擔任臨時總統職務”等內容。1998年10月通過修改憲法和選舉法,降低總統候選人的參選年齡,擴大參選范圍。總統任期五年,可連任兩屆。2002年5月,舉行獨立后首次全民公決,通過憲法修正案。取消對總統連任次數的限制,并將總統候選人的年齡上限增至75歲,為本·阿里競選連任2004年及之后的總統職位掃除了法律障礙。此外,新憲法還增加了民主和法制的內容。
【議會】原為一院制,稱國民議會。2002年憲法修正案改為兩院制,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國民議會任期五年,下設七個常設委員會。議會監督政府工作并有權對政府提出不信任案。1999年10月,突立法選舉產生了第10屆議會,憲政民主聯盟獲182個議席中的148席,反對黨獲34席。上屆議長福阿德·邁巴扎蟬聯議長。2004年11月,突選舉產生第11屆議會,福阿德·邁巴扎再度當選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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